环境与可持续发展

1995, (01) 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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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征环境税的可行性探讨

刘晓春,李玉琪

摘要(Abstract):

<正> 环境税在许多国家早已采用,而在我国还是个新的概念.环境税属于国家税收种类之一,它对一切开发、利用环境资源的单位和个人,按其对环境资源的开发、利用强度和对环境的污染破坏程度进行征收,或对保护环境的单位和个人,按其对环境资源保护的强度进行减免.“环境税”主要包括“污染物排放税”、“环境服务税”和“污染产品税.”一、开征环境税符合中国的国情“经济发展靠市场、环境保护靠政府”这是国内外解决环境问题的基本规律,无论是计划经济机制还是市场经济机制都是如此.行政手段主要包括环境立法、环境标准、以及排污收费、环境影响评价等一系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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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Foundation):

作者(Author): 刘晓春,李玉琪

DOI: 10.19758/j.cnki.issn1673-288x.1995.0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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