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环境利益为同类客体改良环境刑法立法模式Improve Environmental Criminal Legislation Mode According to Environmental Interests for Similar Object
周峨春;
摘要(Abstract):
在环境问题日益严峻的当今社会,作为环境保障法的环境刑法并没有起到应有的保护作用,究其原因在于环境刑法立法模式的不周延。我国环境刑法应以环境保护为出发点,以环境利益为同类客体单独设章,将散布于其他章节中的环境犯罪罪名全部纳入这一章中,形成统一的环境保护理念和对环境犯罪的威慑力。
关键词(KeyWords): 环境犯罪;环境利益;立法模式
基金项目(Foundation):
作者(Authors): 周峨春;
DOI: 10.19758/j.cnki.issn1673-288x.2015.04.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