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环境法实施技术Implementation technology of environmental law for continuous improvement of ecology and environment quality
欧阳恩钱;
摘要(Abstract):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根基在于夯实环境法实效,夯实环境法的实效必须以促进守法为中心实施环境法律。为此,在法律实施技术基础层面需要从"牧领"到帮助,激发行为人主观上的守法积极性,降低守法成本使行为人客观上能够守法。在法律实施技术的进阶层面需要在制裁违法中恢复守法,通过彰显法律实施的客观公正以及保障当事人的公正获得感,重建违法行为人对法律权威的信仰,促进其自觉自愿遵守法律。
关键词(KeyWords):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环境法实施;守法促进
基金项目(Foundation):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研究”(20&ZD091)
作者(Authors): 欧阳恩钱;
DOI: 10.19758/j.cnki.issn1673-288x.202103018
参考文献(References):
- [1] 王曦.国际环境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8:115-117.
- [2] [美]劳伦斯·M·弗里德曼.法律制度[M].李琼英,林欣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56-57.
- [3] 中央环保督察组公布山西等3起案例:禁煤“一刀切”[N].新京报,2017-11-17(06).
- [4] 汲取教训,坚决杜绝环保“一刀切”[EB/OL].中国环境网,https://www.cenews.com.cn.
- [5] 庄玉乙,胡蓉.“一刀切”抑或“集中整治”?:环保督察下的地方政策执行选择[J].公共管理评论,2020(04):5-22.
- [6] [德]乌尔里希·K·普罗伊斯.风险预防作为国家任务:安全认知前提[J].风险规制:德国的理论与实践[C].刘刚编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12:139-140.
- [7] [英]哈特.法律的概念[M].许家馨,李冠宜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11:102.
- [8] 阿奎那政治著作选[M].马清槐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104.
- [9] FISHEIN M,AJZEN I,Belief,Attitude,Intention and Behavior:An Introduction to Theory and Research,Reading,MA:Addison-Wesley,1975.
- [10] [美]莎伦·R·克劳斯.公民的激情:道德情感与民主商议[M].谭安奎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15:201.
- [11] [美]汤姆·R·泰勒.人们为什么遵守法律[M].黄永译,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15:2-6.
- [12] 现代汉语词典(第6版)[S].北京:商务印书馆,2014:643.
- [13] 张一兵.回到福柯:暴力性构序与生命治安的话语构境[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6:488.
- [14] [法]米歇尔·福柯.福柯读本[M].严泽胜,等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205-214.
- [15] 张一兵.回到福柯:暴力性构序与生命治安的话语构境[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6:478.
- [16] [美]丹尼斯·朗.权力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
- [17] [奥]凯尔森.法与国家的一般理论[M].沈宗灵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3:177.
- [18] [德]拉德布鲁赫.法哲学[M].王朴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05:42-43.
- [19] OECD.环境守法保障体系的国别比较研究[M].曹颖,曹国志译,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10:78.
- (1)如张文显教授认为,法实效一般是指具有法律效力的制定法在实际社会生活中被执行、适用和遵守的状况,即法律的实质有效性。法实效,也即民众一般都遵守这个规则,官员一般都适用这个规则,立法机关的期望得到实现。参见张文显著:《二十世纪西方法哲学思潮研究》,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第440页。
- (2)如2015年作为环境法的“实施活动年”,全国各地查处各类违法企业19.1万家,罚款42.5亿元,比2014年增长34%。2014年全国各地原环境保护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环境违法犯罪案件2180件,是过去10年总和的2倍,而2015年则再增加到近3800件。但从2010年到2015年,废水和废气中四种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基本上都是以不同幅度逐年下降。2014年全国各地原环境保护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环境违法犯罪案件是过去10年总和的2倍,但是,2014年主要污染物不仅没有大幅度下降,反而比2013年的下降幅度要小。2015年比2014年各项污染物排放总量的下降幅度都有所增大,但是和查处违法案件的数量、罚款金额34%的增长幅度还是明显不对称。如果我们选取河流水质和空气质量与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数据进行对比,发现彼此之间虽然有“共振”关系,但相关性还是不强。比如2011年水质比2010年改善幅度较大,但是,废水中的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减少幅度并不大。如果将2015年查处环境违法案件数量、罚款金额的增长幅度与2015年水质的改善对比,不难发现其联动性更小。